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根据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关于组织广大师生参加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2018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黑教助〔2018〕20号)工作要求,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10号)文件具体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及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时间:2018年6月—9月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征文比赛
1.参赛对象。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教师。
2.征文内容。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请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或由同学、朋友、师长,以第三人称讲述他们在学生资助政策帮助下的青春奋斗故事;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闻到的感人助学故事。体裁为记叙文,要求紧扣学生资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顺利求学这一“资助育人”主要内容,感情真挚,内容真实,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题目不限,文章限用word版编排,其中征文电子版格式要求:页面设置:A4;边距:标准;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单倍行距。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应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已毕业的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诚实守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4.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校-姓名-职务-题目(教师)、学校-姓名-专业-题目(学生),具体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在文章结尾处注明。
5.参赛作品经学院审核、汇总评选,推荐优秀作品集中报送学校指定邮箱。
(二)视频大赛
1.参赛对象。在校教师和学生。
2.参赛视频内容。以“用奋斗书写青春”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拍摄受助学生在生活、工作、学习中的瞬间,或是制作歌曲,编排短剧、相声、小品等文艺形式,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参赛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5分钟以内,不超过1G,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高清分辨率作品:采用高清16:9拍摄,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
(3)视频命名规则为:学校-姓名-专业-视频名称(学生),学校-姓名-职务-视频名称(教师)。
4.参赛作品经学院审核、汇总评选,推荐优秀作品集中使用优盘报送学校。
(三)音频大赛
1.参赛对象。在校教师和学生。
2.参赛音频内容。以“强国一代·青春梦”为主题,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为重点,可以采用朗读、朗诵、解说、演播等形式,作品风格不限,要求用普通话录制音频。音频作品需分别提交音频文件及其对应的文稿文件两种形式。
3.参赛音频格式要求
(1)音频作品需提交10M以内的MP3格式文件,时长不超过5分钟。对应文稿文件需提交word格式文件。
(2)作品命名规则为:音频-学校-姓名-专业-音频名称(学生),音频-学校-姓名-职务-音频名称(老师)。
4.参赛作品经学院审核、汇总评选,推荐优秀作品集中使用优盘报送学校。
(四)宣传画大赛
1.参赛对象。在校教师和学生。
2.宣传画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3.宣传画设计及图片格式要求
(1)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以为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等)。
(2)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
(3)电子版宣传画命名规则为:宣传画-学校-姓名-专业-图片名称(学生),宣传画-学校-姓名-职务-图片名称(教师)。
4.参赛作品经学院审核、汇总评选,推荐优秀作品集中报送学校指定邮箱。
三、活动开展
(一)院级评选推荐
6月8日至6月30日,各学院按照学校下发2018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通知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本学院“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和组织,评选推荐各类的优秀作品,并将全部优秀作品报送至学校,参与全校评选。
(二)学校评选推荐
7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组织评委对各学院报送的各类优秀作品进行联合评选,最后确定各类优秀作品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及奖品。并将特别优秀的各类作品推荐报送至全国活动组委会,参与全国评选。
(三)全国评选
10月1日至11月15日,全国活动组委会对各高校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具体详见附件1)。
四、参赛及作品提交
(一)参赛报名
参赛者需登录官方活动网站中青在线(www.cyol.com),关注“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下载并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2)。
(二)作品提交
参赛者须将参赛报名表、征文等参赛作品以指定方式提交本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参与学院的“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评选和推荐活动。各学院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集中将推荐的参赛报名表、优秀征文作品或宣传画作品的电子版以及《各学院推荐各类优秀参赛作品一览表》电子版(附件3)一并打包发送至学校指定邮箱hsdzzzx@126.com;集中将推荐的参赛报名表,制作的音频作品或视频作品以及《各学院推荐各类优秀参赛作品一览表》电子版(附件3)用优盘集中向学校推荐和报送。毕业生征文参赛作品和报名表由本人直接发送至qingyunzhi2018@vip.163.com。(参赛者提交作品后,需在6月30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助学·筑梦·铸人”官方微博账号,在#助学·筑梦·铸人#话题下发布自己的作品(视频可附链接)并@助学·筑梦·铸人@中国银行,获得不少于20个转发支持,集齐微博转发。)
五、相关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主题宣传系列活动,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受资助学生、教师参与此次活动。为了保证作品质量和数量,建议每学院应推荐各类参赛优秀作品不少于3个。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评选出各类优秀参赛作品整理和汇总,按上报材料的要求向学校推荐报送。
联系电话:88060547
联系人:吕老师
地 点:行知楼743
邮箱:hsdzzzx@126.com
注: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必须保证从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参评资格,相关责任均由提交者本人承担。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五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2.《“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报名表》
3.《各学院推荐各类优秀参赛作品一览表》
学生工作部(处)资助中心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