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
2018年6月,学校纪委下发了关于《关于申报2018年“廉洁教育活动项目”的通知》,在各基层党委自主申报基础上,经评审,确定音乐学院的“音乐学院廉政文化作品展演”等10个项目为哈尔滨师范大学“廉洁教育活动”示范项目,经济学院的“‘思廉、学廉、践廉’廉政教育系列活动”等10个项目为哈尔滨师范大学“廉洁教育活动”建设项目(详见附件)。为了更好的推进“廉洁教育活动项目”开展,现就相关事宜作如下要求:
1.各基层党委要在原项目申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活动设计,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廉洁教育活动,要突出活动主题、扩大教育面、提升教育效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廉洁从政、廉洁从教,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2.项目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文字、图片、影音等资料的留存,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开展的重要、大型活动,须提前向纪检监察处报告。
3.各项目务必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并申请结项,结项需填报《哈尔滨师范大学廉洁教育活动项目验收表》,完成项目任务、达到预期效果、符合结项要求的,按照计划予以资助,并划拨资助经费;未完成项目任务、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将视情况降低资助标准或不予资助。
4.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开展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制作、条幅、展板、海报等符合财务报销要求的费用支出。
附件:哈尔滨师范大学“廉洁教育活动项目”评选结果
中共哈尔滨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