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2019—2020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8﹞17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将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2020年度(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为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并工作,特此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研究生支教团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具备符合选拔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西藏、新疆除外)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根据服务基层青年工作需要,志愿者可兼任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但严禁将志愿者留在各级机关或学校行政岗位专职从事非教学工作。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应届本科生招募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纳入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不占用我校计划内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指标,今年下拨给我校的指标为4人(在读研究生不占用此指标)。
二、选拔条件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志愿精神、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身心健康,意愿强烈,能胜任西部地方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具备与研支团工作相符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2.申报人员必须在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平台注册并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志愿者注册及服务时长记录时间需在2018年9月5日之前;
3.大一至大三学年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需在合格以上,全部科目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0%,申报人员成绩审核以校团委统一下发成绩排名为准,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
4.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5.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外语水平良好,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符合扶贫支教工作需要;
6.现(曾)担任校学生会或社团联合会部长级及以上职务、校级学生组织副主席及以上职务,现(曾)任学校团委兼职团干部或现(曾)担任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及以上职务,需提供任职文件或学院党委证明;
7.获得过校“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体育先进个人”及以上等荣誉称号;
8.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同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师范类专业学生、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者,可优先考虑。
(二)在读研究生选拔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志愿精神、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身心健康,意愿强烈,能胜任西部地方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具备与研支团工作相符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2.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外语水平良好,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符合扶贫支教工作需要;
3.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4.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并且有相关证明材料;
5.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选拔程序
(一)应届本科生选拔程序
1.成立基层单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研究生支教团人选的推荐和选拔工作,各学院要成立基层单位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为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教师,办公室设在各学院团委,负责学院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组织实施。
2.学生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向学院团委提交《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3.基层推荐。各基层单位在受理申报材料后,要按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及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做好严格审察,各基层单位推荐人选必须严格履行通知流程进行选拔、推荐,进而确定推荐初步人选,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所在单位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形成综合推荐意见,推荐上报学校,每个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名人选。
4.学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基层单位推荐的人选开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和选拔工作。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个部分,试讲要求考生准备5节课(每节课不超过10分钟,手写板书),考生按照评委现场抽取的课程编号进行试讲。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评成绩的50%。由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人选,体检合格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5.学校将组织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填写《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2019—2020年度)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并签订《招募协议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6.学校一经确定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的推荐生(含研究生),将不得参加其他形式的研究生推免,不得以找工作、考公务员、考研、考选调生、出国等理由放弃支教。
(二)在读研究生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读研究生在征得家长、导师、学院同意的情况下,向校团委组织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家长知情同意书、导师签字同意支教的书面材料、学习成绩单、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志愿服务经历证明。
2.学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公室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学生,可进入选拔程序,选拔程序与应届本科生选拔程序相同。
3.学校将组织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填写《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2019—2020年度)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并签订《招募协议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支教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支教团成员的权利
1.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有团中央、学校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相关鼓励政策和待遇保障。
2.参加团中央和学校组织的培训。
3.在各项评奖评优中享受优先推荐。
(二)支教团成员的义务
1.保证本人确系自愿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真实准确。隐瞒个人不适于支教的身体健康情况或个人材料不真实的,将不再享有支教团成员的各项权利。
2.入选支教团后,认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受纪律处分或未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将不再享有支教团成员的各项权利。
3.在读研究生入选支教团后,中途不得以出国、就业等理由放弃支教工作。
4.按时参加支教团培训活动,服从统一派遣及时到达服务地。
5.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部计划各项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得单方终止协议。
6.服务期满后,按时离岗,做好工作交接。
7.遵守本校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相关管理规定。
五、政策措施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学校也将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研究生支教团相关工作的开展。由哈尔滨师范大学项目办统一制定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补助政策。从学校奖、助、贷经费中每人每年一次性划拨2000元作为生活补助,并参照学生差旅及培训的经费核销标准核销志愿者往返于学校至服务地之间的交通费用。补贴的数额将根据团中央项目实施办公室的政策、学校下拨的预算经费及当地物价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3.项目办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支教团服务特点组织招募选拔工作,并为入选志愿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4.志愿者服务期满,由服务地项目办审定志愿者的《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学校项目办负责汇总志愿者《服务鉴定表》并统一寄交全国项目办。经全国项目办审核盖章后,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印发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六、材料报送
(一)推荐候选人
1.《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2.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全部科目)及专业排名证明;
3.家长签名的《家长知情书》原件或者传真件(由家长或监护人在上面签署意见);
4.外语四六级以及其他等级考试的原件及复印件;
5.综合测评排名证明(学院出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6.志愿服务经历证明(自行在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平台打印);
7.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研究生需提交导师同意支教的书面材料。
所有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排好,本人于9月12日16:00前送至行知楼0110办公室。
(二)推荐单位
9月12日下午3:00前,各推荐单位将本单位公示材料原件、选拔情况说明及工作小组推荐意见(需工作小组成员签字)纸质版材料交至行知楼0110室。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基层推荐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西部支教扶贫工作,是团工作的创新之举,是推动教育公共服务和教育资源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年轻人的有效途径,很有必要,富有成效,要长抓不懈、抓实抓好”的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研究生支教团在实践育人、支教扶贫、弘扬志愿精神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切实将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工作抓实、抓好。
2.严格选拔流程。各基层单位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通知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及选拔程序,要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公开地择优选拔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选拔过程的音视频、图片、文字记录等资料应长期留存备查。
3. 大力宣传。各基层单位加大政策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同学积极投身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使之成为弘扬志愿精神的重要载体。用身边人、身边事去影响更多的青年大学生。
八、其他说明
1.《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条例》(哈师大发【2016】24号)、《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家长知情同意书》、《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体检表》详见附件。
2.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哈尔滨师范大学2019-2020年度(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时间为9月13日至9月19日,请报名同学在此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保证在校。
联系人:王若虎 王军胜
联系电话:0451-88060158
附件1:哈师大发〔2016〕24号关于印发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条例的通知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附件3:家长同意书
附件4:研究生支教团体检表
附件4-1:体检标准
附件5:招募工作时间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