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贯彻《哈尔滨师范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哈师大党发【2017】5号),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挂(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深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现组织开展共青团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2018-2019学年挂(兼)职副书记选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挂(兼)职副书记工作内容
1.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
2.深入开展日常调研,及时听取和反应学校团员青年的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促进学校团组织与团员青年的联系和交流。
3.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深入做好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比赛及培训、大型文体活动等团学工作。
4.按照学校团委制定的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参与指导、督促检查基层团委及各团支部团建工作。
5.做好学校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挂(兼)职副书记选聘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3.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大型活动组织经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工作视野,对团学工作有自己独到的认知,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共青团工作。
4.教师挂职副书记人选为我校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优秀青年教师、行政管理人员、辅导员。学生兼职副书记人选应为研一、研二年级学生。其中教师挂职副书记选聘1人,学生兼职副书记选聘1人。
5.应保证具有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三、选聘程序
1.教师挂职副书记选聘程序
符合条件者填写《申报表》报所在基层党委审核,基层党委审核同意后向校团委推荐,校团委考核后提交校团委常委会议审议研究,研究决定报学校党委审批。
2.学生兼职副书记选聘程序
(1)报名推荐。符合条件者填写《申报表》报所在基层团委、党委审核,基层党委审核通过后,择优向学校团委推荐。
(2)资格审查与初评。校团委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考核。围绕共青团工作理论与实务进行结构化面试。
(4)考察公示。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师生意见。
(5)召开学校团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学生兼职副书记拟任人选并公示一周。
(6)呈报学校党委审批,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3.材料上报要求
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18年10 月22日下午4:00前送至行知楼01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dwjs@163.com。
四、任期考核
校团委挂(兼)职副书记任期为一年,任职届满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发予任职经历证书。任期届满可申请续聘。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享有相应政治待遇。挂职干部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关系,兼职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灵活掌握。
联系人:王若虎 王军胜
联系电话:88060158
附件:共青团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挂职副书记申报表
共青团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