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考毕业生(含二学历)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19年04月24日   继续教育学院

自考毕业证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且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考生,学院将在2019年5月6日至7日进行此批自考毕业生的学位申请工作。按省学位办规定,须在取得自考毕业证五个月内申请学位,故请考生务必重视,错过此次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地点: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 哈师大行知楼716室

时间:2019年5月6日—— 5月7日

电话:0451-88060204

需带材料:毕业证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的自考毕业证原件、毕业证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三张二寸蓝色背景照片和与上交照片同版的电子版照片,要求以身份证号命名。(如材料齐全可以代申请)

符合条件的自考二学历的毕业生如果以上材料已交给所在院系老师,就不必重复申请,切记不要遗漏。

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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