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公派赴俄乌白有关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留金欧【2020】40号),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旨在借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丰富的教育资源,培养我国内紧缺的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领域专业人才。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3-12个月(不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15-24个月(包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重点选派冰雪运动相关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含一学年语言预科学习费用及预科学习期间的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0)。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2年1月1日前出生);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类别条件
(1)访问学者:应为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体育工作者;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七)赴乌克兰、白俄罗斯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取得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请在申请时将外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赴俄罗斯申请人申请时未获得俄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者,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驻俄罗斯使(领)馆教育处(组)协助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亦可自行联系取得俄方院校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八)申请时可暂不提交俄语水平合格证明,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后,需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俄语强化培训。留学人员派出后,须先进行一学年俄语预科学习。
三、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及说明请见附件2。
2.音乐、美术、舞蹈专业申请人的影像资料可以电子邮件或DVD-R光盘形
式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不接收纸质作品(集)。
电子邮件或光盘中的文件应可通过Adobe Acrobat、Windows图片和传真查看器、暴风影音及微软Office办公软件打开或播放。光盘表面应使用记号笔标注:CSC学号、申请人姓名、受理单位及申请留学专业及研究方向(示例:050402音乐学,小提琴演奏)。
申请人将影像资料光盘(一式四份)提交到学校。电子邮件发送至ouyafei4@csc.edu.cn,同时抄送gjc87535504@126.com和1148792187@qq.com,邮件标题内容应为“提交影像资料:CSC学号+受理机构+姓名”,邮件正文中应写明:CSC学号、申请人姓名、受理单位及申请留学专业及研究方向(示例:050402音乐学,小提琴演奏)。
四、工作流程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1 |
1月21日-3月10日 |
申请准备 |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简章,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准备申请材料。 |
2 |
3月10日- 3月31日 |
网上报名 |
1.请各学院对照选派计划的选派专业和申请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个人申请、择优推荐”的要求组织申报。 2.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表中“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500字)发送到1148792187@qq.com,发送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学院-项目名称-推荐意见。 3.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
4 |
3月12日- 3月17日 |
提交材料 |
申请人将申请表1份、网报材料2份和一项资料光盘4份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行知楼845室),影像资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
5 |
3月18日- 3月24日 |
学校审核上报材料 |
学校对学院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后,统一上报提交,黑龙江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
6 |
3月25日- 3月31日 |
教育厅审核上报材料 |
黑龙江省教育厅对学校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电子和书面材料审核后,统一上报提交,国家留基委不受理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
7 |
4月-5月 |
受理、评审 |
国家留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8 |
5月 |
公布留学 候选人员名单 |
1.公布留学候选人员名单及拟录取院校情况 2.发放俄语培训通知。 |
9 |
6-8月 |
语言培训 |
留学候选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俄语强化培训 |
10 |
6月底 |
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
按外方拟录取院校要求准备材料,并按时提 交,经审核后提交外方。 |
11 |
7-8月 |
公布最终 录取结果 |
1.针对申请时委托驻俄罗斯使(领)馆教育处(组)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的申请人,俄方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中方。 2.国家留学基金委发放录取材料,留学人员开 始办理派出手续。 3.录取后,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可从“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管理规定”下载)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内容。 |
12 |
9-10月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五、注意事项
1.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3月10日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2.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4.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5.留学候选人员需在派出前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一学期俄语强化培训,一般安排在6-8月份,具体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留学人员派出后,须先进行一学年俄语预科学习,通过外方院校入学测试后再进入专业学习。未通过者,应立即回国,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终止。
6.对外联系及派出(1)赴俄罗斯申请人可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驻俄罗斯使(领)馆教育处(组)协助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最终留学单位以驻俄使(领)馆教育处(组)落实结果为准。留学候选人需按照俄方拟录取院校要求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并于6月中旬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并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转交俄方。外方一般于7-8月通知录取结果。凡未获俄方院校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2)为保证留学效益,专业艺术类院校申请人均须派往俄乌白一流专业院校。师范类、综合性大学申请人可派往俄乌白师范类院校。
7.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被录取人员应按计划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六、咨询方式
(一)哈师大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盖老师 联系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尔滨市江北利民开发区师大路1号哈师大行知楼845室留学生科
(二)国家留基委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候老师、黄老师
电话:010-66093559/3933
邮箱:yishu@csc.edu.cn
七、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
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附件1:申请表
附件2:选派简章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