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留基委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04月15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留金选[2020]39号),现将开展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全国计划选派90人,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二、选拔条件

1.被推荐人选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2.已获得正式或意向性邀请信。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和热点问题。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网报时应提供具体的研究计划书。被推荐人选为管理人员的,其研究计划须与本人工作的领域一致;为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当有与研究计划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

6.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曾被教育部采用者优先推荐。教育管理部门、高等教育管理人员或从事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于2020年5月11日登录国家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自行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请选择“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按照《被推荐人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附件2)并交至所在学院审核。

2.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学风情况进行考察评估,学院或教师本人于5月12日上午9:00-11:00将信息平台网报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和《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1份交至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国际交流合作处,电子版通过校园OA发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盖老师邮箱。

四、注意事项

1.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

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项目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2.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

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3.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

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4.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哈师大官网(http://www.hrbnu.edu.cn/)和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http://gjjlhzc.hrbnu.edu.cn/)发布,请有关推选学院据此开展工作,利用校园网、QQ群、微信等各种形式积极转发此通知给每一名教职员工,我处不再单独发文通知。

附件1:《2020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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