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2020年第一学期学生住宿费退费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24日  

全体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疫情防控期间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人员费用、折旧费用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本着关爱学生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2019年-2020年第一学期学生住宿费退费安排如下:

一、毕业年级学生,已缴清2019年-2020年第一学期住宿费的,学校全额退还,退费打入本人中国银行卡中。

二、非毕业年级学生,已缴清2019年-2020年第一学期住宿费的,按已缴金额冲抵下学期住宿费。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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