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选2019级、2020级应善良助学金获助学生的公示
2021年03月30日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根据我校与应善良福利基金会(香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签订捐资(大学生)助学金协议书中相关规定,经请示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同意对取消应善良助学金受助资格的学生进行更换和补选,并向省侨办进行报备。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工作条例》相关内容要求,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资助中心对历史文化学院申请补选的2019级旅游管理专业学生邢心怡和体育科学学院2020级运动康复专业洪雨婷同学的资格进行复核,以上2名同学符合应善良助学金受助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一周,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电话: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电话:0451—53603705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0451—88060547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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