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奖励我校从事高等师范教育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加强中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我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宁齐堃”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奖励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凡承担我校师范教育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在岗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以后出生)。已获得省级教学新秀奖、教学能手奖、前十三届校级教学名师、前十一届校级优秀中青年教师教学奖,及历年“宁齐堃”教学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此次评选。该奖项与优秀中青年教师教学奖、“宁齐堃”教学奖其他奖项不可兼报。具体申报条件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1)。
本次将评选表彰10名优秀“宁齐堃”中青年教师。
二、评审程序
1.教学单位推荐
各学院(部)要认真传达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教师申报。要成立“学院(部)评审委员会”,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要求,对申报教师进行初评,向教务处提交材料。每个教学单位可推荐1-2人。
2.学校评审
学校将成立评审委员会,结合各教学单位推荐意见,严格按照评审标准等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申报教师需进行15分钟的现场讲课。最终评出10名获奖教师。
3.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为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及奖金,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材料要求
各教学单位需上报的材料包括:
1.《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
2.《申报表》的第3、4两页(即《申报表》的表格部分)一式20份,正反面打印。
3.《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加盖学院(部)公章,同时将《汇总表》和教师个人《申报表》以及佐证材料(论文、著作、项目、证书等)电子版(用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hsd8806@126.com。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为:“宁齐堃”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学院—姓名。
4.发表的论文、教改课题、获奖情况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含目录)。
上报材料时间:6月24日11:00前
地点:教务处教学培养科(行知楼827室)
联系人:张妍、张慧雯,联系电话:88060147。
附件:
1.《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教学奖管理办法》
2.《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宁齐堃”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优秀奖候选人汇总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