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优秀高中毕业生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申请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专业限制)。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前出生)。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类别条件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七)外语水平
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
三、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及说明请见附件2。
四、工作流程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1 |
10月8日 |
申请准备 |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简章,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准备申请材料。 |
2 |
10月8日- 10月18日 |
网上报名 |
1.请各学院对照选派计划的选派专业和申请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个人申请、择优推荐”的要求组织申报。 2.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或请登录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官网下载http://gjjlhzc.hrbnu.edu.cn/info/1010/1376.htm),表中“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版,500字以内)发送到OA办公系统盖雨鸥邮箱,发送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学院-项目名称-推荐意见。 3.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
4 |
10月13日 |
提交材料 |
申请人将申请表1份和网报材料2份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行知楼845室)。 |
5 |
10月13日- 10月15日 |
学校审核上报材料 |
学校对学院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后,统一上报提交,黑龙江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
6 |
10月15日- 10月25日 |
教育厅审核上报材料 |
黑龙江省教育厅对学校推荐人选提交的材料进行电子和书面材料审核后,统一上报提交,国家留基委不受理个人申请,请申请者务必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
7 |
11月-12月 |
评审 |
国家留基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8 |
12月底 |
录取 |
1.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2. 录取后,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可从“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管理规定”下载)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内容。 3. 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将由国际交流合作处通知转发。 |
9 |
2022年1月起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须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
五、注意事项
1.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10月8日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2.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4.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5.下半年留基委不再统一安排俄语培训,为确保项目执行效益,攻读学位留学人员如被录取,需在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日期前获得外语合格条件,未达到规定外语水平要求的人员将不予派出。
六、咨询方式
(一)哈师大留基委公派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盖老师 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尔滨市江北利民开发区师大路1号哈师大行知楼845室留学生科
(二)国家留基委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吴老师、黄老师 电话:010-66093559/3933
邮箱:ouyafei4@csc.edu.cn
七、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s://bg.csc.edu.cn/DownLoad.aspx?PROJECTCODE=660102,
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申请表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公派出国(境)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附件2: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