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留基委2022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03日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关于启动2022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的遴选通知》(留金欧【2021】941号),2022年国家留基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0 个月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 个月

二、选派计划及专业

选派类别

推荐名额

选派专业

备注

本科插班生

3人

俄语

斯拉夫语学院可选拔推荐人员,推荐人选名单需在校园网主页或学院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人

俄语语言文学

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推荐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在职教师。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访问学者

优先支持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2021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学生一并申报,不占用学校推荐计划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留基委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

2.其他条件

访问学者: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

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

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1年1 月 1 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 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

科研成果。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

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6年1 月 1 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

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

本科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6年1 月 1 日以后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

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

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 岁(198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在读本科三年级学生学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 18 周岁(2004年1 月 1 日以前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

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3.外语水平要求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

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五、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间

步骤

具体内容

备注

1

118

申请准备

准备申请材料,提交申请表及推荐函。

请各学院对照选派计划的选派专业和申请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个人申请、择优推荐”的要求组织申报。(1)11月8日前将被推荐人《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教师/研究生/本科生申请表》(http://gjjlhzc.hrbnu.edu.cn/info/1010/1376.htm)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学院推荐函(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链接请在公函中注明)交至我处;(2)推选学院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学院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

2

11月8日-18日

网上申报

通过审核后,被推荐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受理单位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组织、指导学生网上申报、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等。

3

1118

提交材料

中方网报材料纸质版2份《赴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信息表》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行知楼845室)。

4

12月8日前

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被推荐人11月8日即需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

(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128日。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留基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留基委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

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被推荐人可登录国家留学网,通过项目检索查询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并自行下载《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

2021 年,俄方将启用新的网上申请平台,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被推荐人员选择的 6 所国外留学单位建议参考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

(www.jsj.edu.cn)公布的俄罗斯院校。

5

具体日期以俄

方通知为准

审核、评审

国家留基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

6

8-9月

录取

俄方将最终奖学金落实结果通知中方,国家留基委发放录取材料,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录取结果一般由俄方先通知申请人,留基委在接收到申请人通过邮件回复的俄方网站录取截图及录取邮件截图后,在信息平台上正式将申请人录取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各学院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安排。

7

9-10 月(具体

日期自申请人

在信息平台上

收到录取贺信

之日起)

派出

1. 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方式详见(https://www.csc.edu.c

n/chuguo/s/1552)确认收卡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

cn),并根据户籍所在地选

择相关留学服务机构。

2.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可在信息平台办理派出手续时根据提示下载),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留学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3. 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通过已选择的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

4.联系已选择的留学服务机构咨询机票及其他派出事宜。

5.留学人员自抵达俄罗斯后10 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到证明并按照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六、注意事项

1.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

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项目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2.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

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3.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

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4.如提供的网报平台申请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一起上传,翻译件上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可电子签名)。

5.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联系方式

1.国家公派留学申请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联系人:黄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66093933/3559

2.哈师大国家留基委公派项目负责人,请咨询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科:

联系人:盖老师 联系电话:0451-88060297

地址: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

、相关链接

哈师大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58。

附件1:遴选文件

附件2: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11月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度与莫斯科大学、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延迟黑龙江省2021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专业加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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