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教育服务中心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于11月1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按照学校评审工作要求、评审条件、评审程序、结合参评学生的困难程度组织开展评定,获助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资助中心复核。经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资助中心认真审核和汇总,拟确定获助名单报请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获得我校2021年度秋季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其中获国家一等助学金2021人,国家二等助学金896人,国家三等助学金2107人,合计5024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6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拨打电话:88060547 88060605
或实名向指定邮箱反映,邮箱:hsdzzzx@126.com。
附件:哈尔滨师范大学2021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