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2-2025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计划”暨“星级团支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2022年03月22日   共青团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

       为持续深化共青团改革,全面推进从严治团,树立全团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切实夯实共青团基础建设和团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不断提升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建设国内一流师范大学、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贡献青春力量。按照《哈师大共青团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基层团组织启动实施“2022-2025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计划”,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和我校“能力作风提升年”工作,建立完善“示范创建、星级评定、活力提升、特色展示”四位一体的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体系,现将“星级团支部”示范创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全校各年级团支部

二、工作目标

对照支部班子好、团员管理好、组织生活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具体要求,积极探索“特色立团”“立特色团”的有效做法和途径,力争到2022年底,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基层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形成一批建设成果好、示范作用强的先进典型。

三、评定标准

对照“哈尔滨师范大学星级团支部建设参考标准”(见附件),重点评估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治功能发挥等。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按最终得分对应相应星级。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团委具体负责本学院团支部星级评定工作,严格执行团干部联系青年机制,每月定期落实《哈尔滨师范大学团干部联系支部工作清单》,指导推动基层团组织规范整顿。各学院团委在遵循本方案总体安排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制定各学院具体落实措施。

2.严格“对标定级”。依托“智慧团建”系统,结合“对标定级”各项具体指标,定期对照整顿台账检查调度, 重点做好实施方案中各项主要指标的落实安排,加强工作监督指导。

3.做好激励约束。评定结果为五星级以上团支部,有资格推荐参评团内荣誉,各学院团委可结合实际给予一定激励。年度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下的团支部,校团委要进行通报整顿,连续2年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下的团支部,校团委将向同级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并列为重点整顿支部。

联系人:徐慧文 15045001199

附件: 关于启动“2022-2025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计划”暨“星级团支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

共青团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附件【关于启动“2022-2025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计划”暨“星级团支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及附件.zip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举办第283期行知青年讲坛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取消哈尔滨师范大学考点2022年4月10日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