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教育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通知》(黑教服〔2022〕6号)要求,结合学校10月18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各学院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按照评审条件、评审程序进行推荐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资助中心复审汇总,并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通过,拟确定刘可佳等1082名学生获得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下列电话和邮箱反映
电话:0451-88060547
邮箱:hsdzzzx@126.com
附件:哈师大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表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