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年国家留基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以上不同类型的选派方法、留学期限、留学专业、资助内容、申请条件及提交材料等相关内容和要求可登录国家留基委网站查询,网址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
二、申报流程
1. 2023年4月10日前,申请人在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前提下,联系国外大学和导师,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准备申请材料;
2. 2023年4月21日前,申请人通过所在学院审核后,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向我处提交申请材料(网报材料一式两份、哈尔滨师范大学申报国家留基委项目公派出国(境)本科生/研究生/教师申请表一份,下载网址http://gjjlhzc.hrbnu.edu.cn/info/1010/1376.htm)。
3. 经审核合格后,学校统一提交至受理单位(黑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不接受申请人个人报送。
四、其他事项及联系方式
1.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72。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联系方式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73。
3.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联系方式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74。
五、注意事项
1. 国家留基委网站全年可登录注册,申请人可在开网前即注册账号并填写基本信息、研修计划等内容,待4月10日项目开网后补充其他部分。
2.国家信息平台上如上传提交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4.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5.邀请函上的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3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盖老师 电话:88060297
地址: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845室留学生科
七、相关链接
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gjjlhzc.hrbn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