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8年01月08日   团委通讯员刘强

各学院团委:

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大学生与农村留守儿童“大手拉小手”关爱行动实施方案》(黑高工委联【2017】25),深入推进实践育人,校团委决定在2018年寒假期间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走进新时代,实践创新功

二、活动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三、活动时间

2018年寒假

四、实践内容

1.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组织动员“青马工程”学员、学生骨干、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理论宣讲团深入所在社区、乡村、企业等地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要依托我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等优势平台资源,精心准备宣讲内容。要立足受众实际,采取互动式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进行宣讲,增强活动实效。

2.“情暖童心”“大手拉小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

广泛组织动员哈市双城区、北安市、五大连池市、杜蒙县等生源地学生,以“班助一、爱心一帮一结对子”等形式,深入以上地区农村开展文化下乡行动,为留守儿童举办文艺演出、艺术作品展览、文化咨询、教育服务等,建立一对一长期联系;落实心灵关爱行动,发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优势,发动有一定专长的大学生,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指导下,帮助以上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档案;开展爱心帮扶,深度挖掘我校师生和社会爱心企业的公益力量,力所能及地为以上地区农村留守儿童捐献学习用具、辅导用书等学习必需品。

3.“公益助梦”活动

鼓励青年学生利用假期进家庭、进社区,围绕敬老爱老、关注残障人士、教育帮扶、爱心助学等主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4.“感恩孝行”活动

引领青年学生开展“访母校,感师恩”、“感恩父母,孝心回馈”等活动,通过回访母校,看望恩师,向老师介绍本人的大学生活、大学期间取得的成绩及我校的学科特色、办学理念、发展情况等。利用假期时间,回馈父母养育之恩,倡导学生多做力所能及的事,暖心父母,幸福家庭。

5.具有专业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

指导学生将社会实践与专业实习见习、创新创业、服务社会紧密结合。通过在家乡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观摩、实习实践,让学生更加了解企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社会实践活动是大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是大学生了解国情,接触社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各学院团委要精心组织、高度重视,指导和管理本学院社会实践团队的工作全过程,督促和保障学生做好安全工作。

2.点面结合,就近就便。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要就近就便,在同学家庭所在的城镇社区或者本村范围内开展活

动。团队规模要适中,不开展跨区活动。要加强联系,取得学生家长支持,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加强宣传,做好记录。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通过文字记录、照片记录、视频记录等及时记录、发布工作动态。

六、活动总结

1.校团委于新学期开学后,组织开展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主题交流研讨会。

2.各学院团委要加强对团支部的指导,要求以支部为单位撰写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要系统梳理,做好寒假社会实践工作总结,在2018年2月22日前将总结报告和10篇优秀调研报告(电子版)发至校团委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若虎 电话:15636161777

夏东东 电话:15004676109

邮 箱:hsdxtwzgb@163.com

共青团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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