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振轩/文)为全面贯彻落实《哈尔滨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112349”工作模式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学生专业情志教育,提升学生专业理论水平,6月7日下午,法学院梦溪法律讲坛特邀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钱大军教授在科学会堂作“法律上的人”专题讲座。学院全体研究生及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院长苗正达主持。
图 讲座现场
在讲座中,钱大军以“不同时期是否强制献血的不同变化”、“不同时期应否进行婚检的不同要求”为例,表明法治与人的密切关系,他强调法律上的人的形象为“自愿”,而在现实生活中的人的形象为“强制”,这就导致人们不去做必需的行为,这也是立法不从实际出发,法律应该修改的必要因素。钱大军表示法律的规范是对一类人的整体规范,教导大家作为法律人更应该遵守法律的规范。他强调法律上的人是抽象的,在身份地位上更为平等,引导大家严格责任,谨言慎行,树立正确的三观。同时,他指出因法律上的人为抽象的“类”人,这就要求同学们要增强自己的认识能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提升自己的辨别能力,形成自己的独立意识和思维,实现法律的良好规范效果。
通过此次讲座,使学生们深入理解了法学知识,提升了自身法律素质。法学院梦溪法律讲坛将继续携手高校法学专家,推进学院学风建设,加强专业情志教育,培养更多理论功底深厚、德法兼修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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