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为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为社会发展尽青年责任,政法学院社会实践服务团在党委书记苗正达的带领下,前往绥化市绥棱县,开展一系列社会实践服务活动。
政法学院社会实践服务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学院张志君教授自1984年开始带领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至今已有30个年头。本次社会实践服务团以“实践激扬青春志,奋斗成就中国梦”为主题,旨在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实践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此次实践服务地点是绥化市绥棱县上集镇,28日下午,政法学院普法服务队在王锴老师的带领下,开展了法律咨询活动,为当地村民答疑解惑,并为当地老百姓免费发放了普法宣传读物。与此同时,支教服务团在党委副书记李斌的带领下,在上集镇中学与当地师生进行座谈,支教服务团也与当地孩子们进行“一对一”的沟通,有针对性地为他们就学习方法、学习经验进行答疑解惑,最后还为同学们赠送了大量科普教育读物。当日晚上,服务团与当地中学在县文化广场举行了地校联谊汇报演出,演出内容精彩纷呈,在村民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29日上午,苗正达为绥棱县乡镇干部做了党的“十八大”精神辅导,深刻而系统地阐述了“十八大”的精神精髓。下午,服务团参观了上集镇农业示范基地、产业园区、小城镇改造示范村,同学们兴趣盎然,收获颇多。
政法学院社会实践服务团励志为绥棱县村民办实事,办好事,在此次活动中,政法学院社会实践服务团得到了上集镇村民的一致好评,同学们也在实践中将自己在课堂所学到的知识充分利用起来,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