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举办第237期行知青年讲坛
2017年12月14日   团委通讯员刘强

(毕坤/文)12月12日,我校法学院教师,黑龙江电视台《有请大律师》栏目特约嘉宾——仲伟光应邀做客我校第237期行知青年讲坛,讲座主题为“法治,思维,理念”,仲伟光与同学们分享了从“电车难题”中得到的法律知识。本次活动继续采用微信索票和现场索票两种索票方式,科学会堂二楼座无虚席。

图 讲座现场

正值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我校学生进行普法教育讲座。讲座开始,仲伟光由两个经典的“电车难题”展开了本次演讲,并与同学们探讨从中得到的六点收获。第一,法治为规则之治。国家依法而治,公民要依规而行。第二,法律思维要具备逻辑性。法律会比情理直觉更让人看到事件本质。第三,主客观统一的评价方法。仲伟光说:“法律强调的是人本身做了什么,好心办坏事有责,而坏心办好事无责。法律上,功是功过是过,不能将功补过。”第四,法律调整的是行为而不是思想。主观动机认知难,客观行为评价易,思想是一个人的主观动机,但法律讲究的是以客观形式表现出来的主观。第五,法律与道德有本质区别。法律具有确定性,而道德是模糊的,以德治国要建立在依法治国基础上。第六,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仲伟光引用习近平的话表示群体中的每个个体都很重要,因此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有同学提问:“律师为什么要为坏人辩护?”他回答道:“首先律师不是为坏人辩护,每一个人都有权利获得辩护;其次,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个社会不分好人与坏人;最重要的是,律师的存在是为了让法律的天平保持平衡。”

讲座最后,仲伟光告诉同学们:“法治是概念,思维是方法,理念是目标。如果人人都把法治作为理念的话,中国离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也就不远了。”

本次讲座历时一小时三十分钟,仲伟光的演讲让同学们深刻地认识到法律与道德之间的辩证关系,了解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更加能体会法律的严谨性、强制力和必要性。感悟思想,启迪人生,行知青年讲坛将坚持努力打造龙江大学讲坛第一品牌。

以上图片由团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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