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举行2017级学生《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考试
2017年12月30日   文学院通讯员

(范泽奕/文)为深入贯彻落实《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及《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要求,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加强学生对学生管理规定的认识,文学院于12月28日在人文楼201,202,301,302,401,402教室举行文学院2017级学生《学生管理规定》考试,共484名新生参加考试。学院党委副书记魏衍军进行了考场检查。考试在下午4:30正式开始,同学们沉着冷静,认真审题,规范答题。考试过程中,考风考纪严肃。

图 考试现场

本次考试主要考察了学生对新修订学生管理规定的了解,增强了同学们对校规校纪的了解,使同学们更加理解了校规校纪关于综合测评、处分决定、请假报道等方面的描述,进一步明确了作为一名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所肩负的责任与义务,为学院今后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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