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斌斌/文)为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3】40号)的要求,学生就业指导处为我校205名享受低保家庭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为确保我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能够及时领取一次性求职补贴,学生就业指导处于2014年3月即对此项工作做了充分宣传,并发布相关通知。在各学院的大力协助下,经过对申请材料的严格审查及为期一周的网上公示等环节,最终将符合条件的205名毕业生材料报送至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复审环节中如数通过。目前,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每人800元的标准向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
此项工作经过广泛宣传,大力动员,认真组织实施,保障了政策惠及到各个学院享受低保家庭的毕业生身上,进而缓解毕业生求职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