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工作创新,成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原则及计划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划专用、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2.本年度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哈尔滨师范大学)拟招收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5名。原则上高校院(系)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需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三、报考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的高校优秀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
2.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3.报名时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报名时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4.两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8:00时—2016年3月15日16:00 时
2.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3月18日(8:30—16:00时)
地点: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路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行知楼1116室(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
联系人及电话:于蕾 0451—88060189 13039998196
3.上报材料
考生要在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http://hj.shxy.net)下载相关表格,把《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发到邮箱:peixunheyanxiuhsd@126.com。现场报名时,考生要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和学位证原件接受资格审查,并同时上报以下材料:
⑴已经填写的并由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的《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⑵《专家推荐书》2份;
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⑷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复印件、硕士论文;
⑸近期1寸、2寸免冠照片各3张
⑹报考费300元;
审查通过后,在初试的前一天到哈师大江北校区行知楼1116室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⑴初试时间与哈尔滨师范大学其他博士考试时间相同,拟安排在3月下旬,具体时间请以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和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的相关通知为准。
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崇师楼。
⑵初试形式:笔试,闭卷,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100分制。
⑶初试科目:外语(英语、俄语任选其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2.复试
⑴复试时间、地点、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的人员等另行通知。
⑵复试形式:面试及科研成果、科研获奖和工作获奖考核。
六、录取
1.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初试成绩、复试结果、申请材料评价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审定后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类别均为定向,录取院校、被录取的考生和考生所在学校三方面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3.依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收取学费,哈尔滨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确定为10000元/年。
七、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一般3至4年,原则上不超过6年。
八、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
1.以上事项如有变化请关注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网站或哈尔滨师范大学大学网站招生信息通知。
2.附件1: 2016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附件2: 2016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附件3: 201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