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谈谈,文森特•威廉•梵高,那个如同夏日的向日葵般朝天不倒的名字。
从他死后谈论他的后人络绎不绝,众人皆知梵高就像夸父一样,一生追逐太阳,最后选择了在麦田里倒下。而在他死后,关于他的世界却完全颠覆了。关于梵高的死,有人说,梵高即使在举起左轮手枪对准自己太阳穴的那一瞬间,仍然是一位最渴望生活的人,至少,他有意识的把自杀现场选在法国阿尔那一片金黄的麦田里,选在大自然与美的怀抱中。他就像婴儿依恋摇篮一样挑选了最符合自己性格的归宿。在应声倒下之后,他终于与既象征着生命又预兆着死亡的大地肌肤相亲了。
而另一种说法是他并非自杀身亡,而是被附近的一群小孩偷玩父亲的猎枪不小心打中了,厌世如他,为了维护孩子,于是告诉世人自己是自杀。1890年7月27日清晨,梵高到瓦兹河畔欧韦田间写生。傍晚他却带着腹部的枪伤回到旅社,30小时以后文森特•梵高从世界陨落。
此说法一出来以后,众说纷纭。世人宁可相信梵高自己结束了年仅37岁的生命,也不愿意去相信误杀的说法。他孤独的世界里装满了阳光,却容不下任何一个凡人的涌入,他没有朋友,甚至连爱情也遗弃了他。
梵高去世后,欧文斯通写的《渴望生活》随着梵高而红透了世界,我们见到了梵高那剧烈而狂热的追求,他殉道者一般地死去,并非不渴望和这个世界交流。因为和高更艺术上的分歧,甚至成为诱发他割掉耳朵的因素之一,从那以后,更没有人敢接近他了。
然而他眼中有独特美妙离奇,别人的眼里却只能是一个精神失常的可怜忧伤的疯子。如今我们提起《星空》,提起那漩涡般的星空和张狂的笔法纯粹的用色,我们提起他的自画像,提起他那被自己割掉的耳朵,就像他在自己战场上向自己开了一枪,又给自己包扎了起来。
我年幼的时候,从学习油画的姐姐那里听到了许多关于梵高的故事,起初在我眼里他不过是一个被世界逼疯的人,割掉自己的耳朵,朝着自己开枪,特立独行的悲伤的野兽。往后的日子里,我读梵高的传记,一遍遍放大看他的画作,试图看清这个背离世界的疯子和天才。近来读到了赫尔曼黑塞的《荒原狼》,就如同击中了这些年来我对梵高的所有理解,书中有段话是这么叙述的:我们今天的生活方式,中世纪的人会非常厌恶,会感到比残酷、可怕、野蛮还更难忍受!每个时代,每种文化,每个习俗,每项传统都有自己的风格,都各有温柔与严峻,甜美与残暴两个方面,各自都认为某些苦难是理所当然的事,各自都容忍某些恶习。
只有在两个时代交替,两种文化、两种宗教交错的时期,生活才真正成了苦难,成了地狱。如果一个古希腊罗马人不得不在中世纪生活,那他就会痛苦地憋死;同样,一个野蛮人生活在文明时代,也肯定会窒息而亡。历史上有这样一个时期,整整一代人陷入截然不同的两个时代、两种生活方式之中,对他们来说,任何天然之理,任何道德,任何安全感都丧失殆尽。当然不是每个人都会强烈地感受到这一点。尼采这样的天才早在三十年前就不得不忍受今天的痛苦——他当时一个人孤零零忍受着苦痛而不被人理解,而今天已有成千上万人在忍受这种苦痛。
那么梵高何尝不是这样,他的眼睛所及之处处处超越同时代的人,然而他喷发出来的一切得到的却是不比一个面包更多的肯定。并非每一个人都能在无尽的打击之下仍然追求自己所狂热的理想。
知乎上曾有个人给过这样一个评价“他跑的太快,时代在他后面气喘吁吁。”这也恰好印证了黑塞所说的那段话,而布拉德皮特主演的《燃情岁月》开头的是“一个人如果遵照他的内心去活着,他要么成为一个疯子,要么成为一个传奇”。
梵高先是一个疯子,最后成为了一个传奇。
(文/孙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