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办、国办《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近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
督查巡查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对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的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综合督查,对2015年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试考核试评估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反映存在突出问题的省份进行巡查。督查巡查工作紧紧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督促推动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着力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总结典型经验,进一步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打好脱贫攻坚年度战役。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巡视组。督查工作坚持目标导向,着力推动工作落实。巡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督查巡查工作采取随机抽查和实地调研的方式进行,督查巡查组还将视情进行暗访,以适当方式接受群众举报。目前,各组已陆续出发,计划10底前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