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落实好简政放权须冲破观念和利益藩篱
2014年06月09日   南方日报

全面深化改革,不仅要注意搞好“顶层设计”,而且要注意将“顶层设计”好的各项改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这样才能取得预期效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国务院常务会议先后6次取消和下放了4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使一些好政策没能取得预期效果。“抓落实”成为关键。要使简政放权改革真正取得实效,就必须将“顶层设计”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为了顺利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必须冲破思想观念和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两大藩篱。具体说来,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首先,加强政治教育,转变思想观念。简政放权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与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个人素质的高低有很大关系。有些人因为“恋权”而不愿改革,有些人因为“恋钱”而不想改革,还有些人因为怕担风险而不敢改革。说到底,就是思想观念出现了偏差。所以,落实好简政放权的各项改革政策,首先要加强教育,转变观念,提高执行素质,培育良好的执行文化。一方面,要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大局意识,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观念,认真领会、切实贯彻中央简政放权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到理解有深度,执行有高度。既不折不扣执行政策,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又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政治教育,使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牢记: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而不是一种私权,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是自己应尽的职责,为了人民的利益,不仅应该把该管的管好,行使好应该行使的权力,而且应该把不该管的放手,放弃不应该行使的权力。同时,权力是与责任联系在一起的,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真正懂得“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的真谛,真正做到敢于担当,勇于负责。

其次,加强监督力度,做到内外结合。简政放权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与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强也有很大关系。一段时期以来,很多简政放权改革的政策措施主要是靠政府内部监督来推动执行。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仅仅靠政府自身的监督、推动执行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要借助外部社会力量和市场力量的监督,做到内外结合,共同推动,才能使简政放权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广东省在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探索建立目录化管理机制,向社会公开保留审批事项目录,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反响很好。

再次,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执行机制。简政放权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固然与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个人素质的高低有关,但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制度建设滞后、执行机制不健全造成的。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所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执行机制,是促进简政放权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的根本保证。一方面,不仅要制定新的制度,而且要完善已有的制度,还要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当前尤其要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对那些在简政放权改革过程中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正、执行不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领导干部,要严格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简政放权改革的公开机制、评估机制,并与监督机制结合起来。通过搭建简政放权改革的网络平台,将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简政放权的举措和进展在网络平台上公开展示,从而促进简政放权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同时,通过建立简政放权改革的社会化评估机制,由行政相对人或者独立的第三方来对简政放权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其客观公正。尤其是要将评估结果与问责监督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发挥其效力,才能使简政放权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唐晓阳 陈家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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