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情况向新闻媒体进行了通报。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于去年11月正式启动。代表产生的过程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一是广泛深入进行推荐。省委于去年11月17日召开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对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将初步人选推荐名额分配给各推荐单位。同时委托省直有关部门,按战线推荐建议人选。各推荐单位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坚持代表条件,认真履行推荐程序,深入开展“七个一”载体活动,努力扩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面。全省100%的基层党组织和99.59%的党员参与了推荐工作,共向各推荐单位党(工)委推荐人选1061名,21个推荐单位共向省委推荐人选129名。二是科学合理搞好遴选。省委按照保证人选的政治先进性和党员代表性、保证实现中央规定的结构比例要求的基本原则,对129名推荐人选进行了遴选。在遴选过程中,重点考虑工作需要,确保人选分布的代表性、合理性,确保中央规定的结构要求,优先考虑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及英模人物。在科学合理遴选的基础上,省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了63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三是严肃认真做好考察工作。省委成立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书面征求意见、民主测评、“德”的反向测评、个别谈话和查阅人选档案材料等方式进行,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了认真考察,并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征求了省纪委的意见,对企业方面人选征求了有关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部门的意见。四是确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在认真考察的基础上,省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了57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中央要求对人选进行了7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向党外人士通报了有关情况,充分听取意见。在十届省委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上,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了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中央对我省呈报的预备人选正式批复后,连同中央提名的代表候选人,正式形成了我省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五是召开省党代会选举产生十八大代表。在4月20日至24日召开的中共黑龙江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采用先差额预选,再等额正式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了我省50名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差额选举的比例为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