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等部门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工作
2011年12月23日   新华网

近日,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城乡基层文化生活,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着力营造喜庆祥和的社会文化氛围,让各族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

通知指出,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把服务群众作为基点和归宿,深入推进“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组织文化单位、文艺团体、文艺小分队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军营,深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深入重点建设工程第一线,广泛开展“三下乡”、“四进社区”、“心连心”、“送欢乐下基层”,以及送图书、年画、春联和文艺辅导进基层、下农村等活动,为各族群众特别是坚守在工作一线的劳动者和边防哨所的广大官兵送去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加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提供更好更多的节日文化产品,丰富节日声频荧屏银幕和舞台,重点办好各类主题文艺晚会、电台文化频道等,集中推出一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展现社会发展进步的优秀文艺作品。充分发挥文化惠民工程的作用,着力解决群众看书看报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等问题。集中优势资源,编排一批适合基层群众欣赏口味、方便社区乡村舞台演出的小戏、小品、歌舞节目等,进一步活跃城乡节日舞台。

通知要求,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丰富节日文化市场,加快构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为基层群众购买和消费文化产品提供便捷条件。鼓励各类文化机构、文化经纪人、文化经营户搭建乡镇文化集市平台,拓宽节日文化产品供应渠道。挖掘地方文化资源,把节日文化活动与旅游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文化旅游、红色旅游、民俗旅游、乡村旅游,广泛吸引群众参与。加强文化市场执法,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坚决抵制低俗之风,制止和杜绝色情迷信活动。

通知强调,组织安排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文化活动,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把广大文化工作者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生动事迹宣传报道好,把各类文化活动的盛况、基层群众的真情实感、全社会的热烈反响宣传报道好。要做好节日期间文化活动的安全工作,确保各类文化活动顺利开展,为全国各族人民欢度元旦、春节,为在全社会营造昂扬奋进、喜庆祥和的良好文化氛围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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