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这些年来,“以人为本”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成为中国政府施政的宗旨,也成为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核心理念。
在不久前举行的第三届北京人权论坛上,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表示,中国的人权发展是建立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基础上的科学发展,其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让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
“让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也正是“以人为本”这一发展理念的核心要义。近年来,中国领导人多次强调,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在“以人为本”的理念指导下,中国致力于探索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在改革、发展与稳定的良性互动中全面推进人权事业的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也是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进展的30多年。一组数据可以佐证中国在保障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方面的进展:1978年到2009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9%,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超过12倍,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三。全国人民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57%以上下降到36.5%,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67%以上下降到41%。
中国的人权发展思路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中国国情紧密结合。曾经吃不饱、穿不暖的中国人深知,只有快速而优质的经济发展,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人权。发展权是基本人权,离开发展的人权保障只能是无源之水。
2009年,中国政府发布了第一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该计划提出,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中国重视保障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同时也依法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把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贯穿于政治文明建设之中。今年,中国全国人大修改选举法,完善了选举制度,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中国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入中国宪法,国家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承诺了保障人权的义务。
中国人权事业的进步与发展有目共睹。中国政府不能接受一些西方政治人物和媒体漠视中国人权的进步,更不能接受以人权的名义不顾事实对中国横加指责。同时,中国政府也并不讳言,由于发展不足和发展不平衡,中国的人权状况还存在一些不如人意的地方。中国政府正在以实际行动,不断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更大成果,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