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高水平公办大学转民办值得尝试
2012年03月02日   人民网

■三思后评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农工党中央将再提“高校去行政化”话题,准备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关于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问题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提案认为,经济体制改革有两项重大推动因素,一是民营经济发展,二是大量国企公司化转制。提案的建议之一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也急需现代化大学制度建设和民营化这两个要素,应借鉴经济改革的成功经验,允许一批高水平的研究型公办大学,转制为民办大学。(3月1日《新京报》)

高水平研究型公办大学,具体而言,就是现在的985高校、211院校。将他们中的一部分高校转制为民办大学,有没有可能?对此,公众的担忧聚焦在两方面:其一,如果这些大学转制为民办,是不是学费会进一步提高,贫困生上这些大学,会不会更加困难?其二,会不会降低办学的质量,在办学中出现更多的权钱交易、腐败?

放在现行的教育管理制度之下,这种担忧是十分现实的。本来获得国家大笔投资的大学,转制为民办后,国家投入必然相对减少,学校要维持运行,就可能提高学费,如此,家庭困难的贫困生就失去了上好大学的机会;其次,由于我国整体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有限,高水平大学私立,在“学历社会”的背景下,学历就成了赚钱的工具——否则民间资金怎么有兴趣来接盘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但是,不能因为有这些担忧,就放弃尝试。因为将公办大学转制为民办,本就是教育管理制度的一种改革,而且是为启动更深刻的教育管理制度而进行的改革。在美国,排位靠前的大学,几乎都是私立大学,而这些私立大学,在招生时反而青睐贫困生,比如哈佛大学就推出了家庭年收入在6万美元以下的学生免交学费的政策;在学校招生时,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会被优先录取。另外,健全的高等教育市场竞争机制,迫使大学必须以教育质量和教育服务来赢得生源的竞争,如此一来,私立大学反而比公立大学更在乎自己的声誉,更重视教育质量。而由于重视教育,学校声誉好,更多的社会捐赠(包括校友捐赠)源源不断涌入,形成良性的办学机制。

我国高等教育存在“管评办”一体化的严重问题。虽然近年来民办高等教育得到较大程度的发展,根据201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民办高校达到676所(含独立学院323所),招生146.74万人,在校生476.68万人,但在整个高等教育中,招生比例只占20%(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61.76万人),规模只占15%左右(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3105万人)。这个比例无疑是很低的,如此低的比例带来的一个问题是,国家将大量资金投向公办高等教育,不但造成本该保障的基础教育保障力度不够(比如直到2008年才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全免费,目前学前教育的三年毛入学率只有50%多一点),也造成对公办高等院校的投入不足,各地在发展高等教育时,都存在严重的欠债问题,一些学校被追着还债,根本没有心思想着怎样办学。另外,民办高等教育普遍处于较低层次(去年才有5所民办高校获得研究生教育资格),并受到歧视。其结果是,虽然我国高等教育资源远比10年前丰富,可是并没有给学生提供多元的教育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投资关系,公办高校相对于民办高校来说,自主办学权更小。包括在美国,公立高校也由于财政独立性弱,而存在办学自主权(比如招生)小于私立高校的问题。为此,如果我国能对少数公办高校实行转制,将有如下好处:其一,改变国家对高等教育想大包大揽却包不了的情况,减少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转而集中精力发展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公共基础教育,提高基础教育的质量,扩大教育公平;其二,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民间资金进入高等教育领域,拓宽高等教育的融资渠道;其三,探索政校分离、管办分开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无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都将从“公办”“民办”转为“公立”或“私立”,建立起管理者、举办者、办学者、教育者、受教育者各自权责清晰的现代大学制度。这样的大学制度,有益于大学朝教育本位和学术本位回归,而不是现在的政府全权管理、参与办学的行政色彩很强的机构。

当然,实行这样的转制,除了注意转制决策的民主、转制操作的公开、透明外,还需要根据“管办评”分离的要求,推进高校“自主办学、自授学位”的改革以及学生和学校双向选择的高考制度改革。因为只有学校自主授予学位,才可能凸显教育的价值,而不是文凭的价值,引导学校将关注点集中到办教育上来;而学生选择大学,则赋予学生“以脚投票”的权利,被选择的大学必须思考怎样提高教育质量、改善教育服务来吸引学生。我国近年来的“留学热”和国内高考弃考现象已经让高等教育管理者见识了“以脚投票”的威力,问题是,面对这种严峻的现实,我国高等教育是真正用勇气做改变,以应对挑战,还是继续维持现有高等教育的格局,而变为温水里的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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