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制度改革的理性选择
2011年11月16日   人民网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从事公务员工作,只要根据自身的性格、禀赋和学识做好未来的职业规划,同样能在社会上争取到用武之地

从七届全国人大提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到现在全面实施,我国公务员制度已经有了18年的历史。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成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为数不多的一大亮点。

要打破“铁饭碗”的困局,首要的问题是确立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积极引导有志者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择业观。

从谋求身份到谋求事业发展。公务员身份相对稳定,是当前为数不多的“铁饭碗”,在工资、补贴、住房、医疗等方面能享受到更多的福利,除非违法乱纪,很少被清理或者辞退,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无疑有着巨大的诱惑力。公务员制度的改革取向要从公共精神出发,为公众利益工作,按照人民的意愿办事,把国家民族的利益放到第一位。只有置身于一项伟大的事业之中,才能有成就感,才能实现自我的价值,而不是把公务员身份作为衡量一个人价值和社会地位的唯一尺度。

从注重职位到注重职业规划。大多数报考公务员的人都是冲着某个职位去的,至于自己能否胜任这个职位则是个未知数。其实,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适合从事公务员工作,只要根据自身的性格、禀赋和学识做好未来的职业规划,同样能在社会上争取到用武之地。无论企事业单位还是政府机关,每个岗位都有其存在的客观理由,都有其可以考量的社会价值。在现代社会,公务员只是为公众服务的一种职业,是众多职业中的一种。公务员制度的改革要适度强化公务员与社会其他职业的融合程度,消除公务员职位带来的特权,使公务员与其他职业平等。

淡化“铁饭碗”意识,破解目前这种困局,公务员制度改革必须做出理性选择。

政策引导。目前就业形势严峻是由结构性的原因造成的,应从政策导向和配套措施上鼓励各种层次的大学生和军转干部先到基层工作,不断加大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录用公务员的比重,进一步优化公务员的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建立健全从村(居)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和工人、农民等基层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制度。在基层遴选制度建设上,要注重工作业绩和实践能力的考核评估。

提高门槛。由于公务员关系着政府治理的维持、公共政策的落实和公众利益的实现,应对他提出了比其他社会群体更高的质量要求。维护其高质量、高素质和充分活力的途径,既要保证形成一个面向社会的开放系统,更要提高准入标准和专业资格。目前世界上公务员向专才结构发展,只有学有专长、品学兼优的人才能进入公务员队伍。

分类聘任。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是各国公务员制度的发展趋势,当初制定公务员条例时,并没有搞分类管理,2005年制定公务员法,把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这样的划分未免简单化。还应该做更详细的划分,比如纵向上区分中央机关公务员和地方部门公务员,高级、中级、初级公务员;横向上区分不同领域的专业类和辅助类公务员,并都制定出相应的标准。在类的划分基础上逐步推行聘任制,让各行各业、不同年龄层次的人,无论过去是否有级别,只要有真才实学,都可以通过聘任制进入相应的公务员队伍,实现在不同体制间的自由转换。

健全保障。积极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各项保障措施顺利实施,创造各行各业基本福利待遇公平的社会局面,消除每个人的后顾之忧,这样以来,社会精英们就不会争着去端公务员的“铁饭碗”了。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够像公务员那样,享受优越的社会福利保障,那么谋求公务员职位就不再是大家唯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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