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教育部党组在京召开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总结2009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在会上强调,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更大的决心、更坚定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好,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的多发势头,决不让腐败玷污学校这一“教书育人”的神圣殿堂。
袁贵仁指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教育承担着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使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关系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多年来,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着重抓好以下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制度创新,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果;加强纠风工作,推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取得新突破;加强办案工作,推动惩治腐败取得新进展。
袁贵仁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在领导干部,责任也在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教育,加强党性修养;严格管理,防范廉政风险;严格监督,规范权力行使。领导干部要加强主观世界改造,严于律己,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袁贵仁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落实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高校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考核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要严格责任追究,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必须追究责任。领导干部如果对上级领导机关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传达贯彻、不研究部署、不督促落实,或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制不查,必须受到责任追究。
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在会上代表部党组作工作报告,总结了2009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了2010年主要任务。王立英指出,2009年,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服从服务于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王立英强调,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下功夫;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在着眼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在破解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坚持开拓创新,切实在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上下功夫。要从推动和保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2010年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李卫红主持会议。教育部在京党组成员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委书记、部分校长,其他部分高校党委书记,各省(区、市)教育(高校)纪工委、教育厅(教委)纪检组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教育部直属高校、省部共建高校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教育部机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 张珏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