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将建跨学科培养新机制
2015年05月14日   人民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

《意见》指出,近年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实践平台短缺,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

针对这些问题,《意见》明确了重点任务。

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制订实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实施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根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选修课。

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强化创新创业实践。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聘请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形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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