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指示精神,我校对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
一、概述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统一认识,组织上加强领导,行动上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学校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按照“边学边改、立行立改”的要求,把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畅通民主渠道作为一项重要的整改措施,在原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工作范围,突出工作重点,健全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和各相关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协调与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学校组织、宣传、学生工作门、招生就业、教务、科研、人事、后勤、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和工会、团委、校友总会、大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团体分别负责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已经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创新工作载体。学校继续充分利用党政联席会、教代会执委会、民主党派和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等形式向教职工实施党务、政务公开,并于2013年6月召开了哈尔滨师范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面向学生公开了学校的重大工作决策和发展规划,拓宽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辐射面。学校在进一步发挥校园网、新闻网、校报、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信息公开载体作用之外,加强和提高了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络办公智能系统(OA)的利用效率和传播范围,扩大了校内信息公开渠道;在校内通过文件、年鉴、会议纪要等形式及时发布信息;设立了公告牌,按规定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及时公示;在校园网首页设立了“校长热线”,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设立了“群众意见征集邮箱”,广泛征集群众意见,让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以无记名的方式,随时反映学校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完善工作机制。学校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制定、修订了党务校务公开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校领导联系专家和民主党派制度、落实“三重一大”相关制度和信访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学校进一步加强了信息规范化管理,规范确定了信息公开类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和负责单位,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学校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学校严格按照建立制度、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步骤,确保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经学校办公室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认真收集、整理师生和社会人士的反映,对大家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同时对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学校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重要内容公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根据不同内容在不同范围内向校内外公开的事项主要包括:
1.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及其实施情况;
2.教育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使用管理情况;
3.干部和教职工的考核、聘任、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对外人事招聘公告
4.重大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方案及大型设备、大宗物品采购方案、投招标情况、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及工程决算;
5.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6.教职工购(建)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7.学校招生计划、程序、政策,考试的规程和纪律以及录取的结果;
8.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接受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9.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学生的学籍管理,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学生转学、休学办法,毕业生就业,特长生、保送生的录取等;
10.其他学校各类活动、事项等等。
2012~2013学年度我校共主动公开信息3827条。在主动公开信息中,关于学校整体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要点类信息5条;关于教学管理类信息547条;关于科研管理类信息359条;关于学生管理类信息1344条;关于组织宣传类信息289条;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类信息179条;关于对外交流信息164条;关于基金管理类信息37条;关于财务管理类信息171条;关于后勤服务类信息236条;关于监督工作类信息189条;关于基础建设类信息157条;关于档案工作类信息150条。
其中,通过校园网、校内智能办公系统、黑龙江教育信息网等网络媒体公开信息3450条,通过党政工联席会、中层党政干部会、教代会执委会、民主党派会、离退休及在职教工座谈会等各类会议公开信息380条,通过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273条,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校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355条,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等社会媒体公开信息66条,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264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四、学校师生及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和因学校信息公开遭到举报的情况
广大社会公众和我校师生员工密切关注学校信息公开状况,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截至目前,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招生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2012~2013学年度,学校对本科生招生信息进行了多种渠道的公开,约有12万人次浏览我校招生办网站;报考期间开通了8部电话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向全国1000多所中学寄送了招生简章和殊类型招生办法;向全省所有县市、和招生计划较多的6个省份派300人次的宣传人员;在新浪、网易、黑龙江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10多家媒体做了招生宣传节目;招生办新浪微博粉丝关注程度有了大幅上升。具体的招生信息公开事项包括:招生简章、招生计划、 特殊招生政策及办法、招生程序、监督机制、录取人数和最低分数线、监督与举报电话等。上述信息均在教育部网站、各省市招生办网站、学校校园网、官方微博上面向社会公开,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的干扰。
(二)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不断完善和加强信息公开,积极通过网站平台等渠道,及时、充分、规范地公开了招生考试信息。上学年度,学校重点在全面公开招生政策、及时公布招生计划、客观公布录取信息等方面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 2012年9月,学校及时公布了各类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简章内容包括报考条件、报名和考试法、录取基本原则、学费和奖助政策等,并在学校官方网站,即使公开了关于推免生接收政策,详细公开了申请条件、申请流程、接收办法等。2013年初试成绩公布后,学校第一时间向考生公布了复试录取办法,包括复试分数线、复试内容及参考书、复试方式、复试分值、差额复试比例、录取规则等。 学校于2012年8月公布了分专业(或导师)招生计划和接收推免生比例。2012年10月接收推免生工作结束后,学校公布拟接收名单,在接受监督的同时让考生了解剩余名额。2013年3月硕士录取阶段有部分院系(或专业)有名额剩余,学校及时予以公布并公开调剂的条件。2013年6月,学校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广泛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学校设有专用的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和咨询邮箱。研究生招生工作多渠道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对于信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回复。
(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校网站、财务处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将学校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决算、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情况等进行了及时的公开。学校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公示的相关规定,对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进行主动公开。如学校公告栏长期公布学费、宿费等教育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2013年公示21项),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在每年开学注册的收费环节,学校通过板报方式向缴费学生和家长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校各招生管理单位、培养单位均通过自己的网站、公告栏、录取通知书、招生简章等途径,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学校还设立并对外公布了价格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落实专人负责处理群众反映的教育收费问题,建立受理举报机制制度,全力推行“阳光收费”。
学校财务处于2013年全面启动“云查询”项目,实现个人财务信息随时随地,通过有线和无线网络,以电脑、手机多种媒介实现实时查询,极大方便了师生员工个人财务信息的查询。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向
2012~2013年,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和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的工作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例如: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力有待提高,基层单位和个人对于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建设亟需强化。今后,学校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长期化、常态化,继续加强对各基层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强化制度建设、载体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期健康发展。
(一)继续加强全校职能部门、各学院和各级管理队伍的信息公开意识。继续提高对各部门、各学院主要领导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稳步拓展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渠道。结合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实际需求,提升网络公开的意识和水平,切实加大二级单位网站建设力度。
(二)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岗位职责。在全校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岗位职责,落实到专人,以保证信息维护、更新及时、全面、准确。
(三)推动重要信息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教师民主参与办学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在学校重大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民主参与,以调动和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将继续推动重要信息主动公开,将事关发展大局或全体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规划方案、重要决策等,通过公示、报告、座谈等方式向师生员工公开,以充分集聚全校力量、凝聚师生共识,为学校的各项改革事业出策出力。
(四)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各类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分类,由学校依据信息涉密性质和等级,分别注明“公开”、“免于公开”、“需报审”等审查意见,并注明其依据和理由。严格杜绝各类泄密事件发生。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