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隆重举行于海河先进事迹报告会
2014年04月11日   党委宣传部通讯员王琰

(王琰/文)2014年1月20日,省委做出了关于追授于海河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于海河同志的先进事迹,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事业。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学习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的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学校党委特邀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来我校作专题报告。

图 报告会现场

报告会于4月11日下午1点在我校科学会堂举行,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张亚中等领导同志出席报告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全体辅导员、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共计400余人参加报告会。报告会由党委书记付军龙主持。

报告会上于海河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宝清县政协主席姚玉红、共青团宝清县委书记段珊珊、宝清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干部张靖奎、宝清县七星泡镇永兴村党支部书记邓淑芳、于海河的长女我校地理科学学院硕士毕业生于立雪分别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为了农民的微笑》、《为了大地的丰收》、《我的海河老弟》、《我的父亲》为题,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真实生动地介绍了于海河同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鞠躬尽瘁、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和崇高品格。报告团成员的讲述情真意切、感人肺腑、催人泪下,深深打动了现场所有与会人员,会场不时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

付军龙在会上强调,于海河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楷模,是用生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好干部。他视党和人民的事业为生命,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清正廉洁,是全校党员干部学习的好榜样。他提出全校党员和干部都要以于海河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学习他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实干精神;学习他艰苦朴素、清正廉洁的崇高品格,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而努力奋斗。

图 报告团成员宝清县政协主席姚玉红作报告

图 报告团成员共青团宝清县委书记段珊珊作报告

图 报告团成员宝清县七星泡镇永兴村党支部书记邓淑芳作报告

图 报告团成员宝清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干部张靖奎作报告

图 报告团成员于海河的长女我校地理科学学院硕士毕业生于立雪作报告

附:于海河先进事迹介绍

于海河,男,汉族,辽宁康平人,1962年8月出生,1981年3月参加工作,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宝清县富山乡中心校校长、乡纪委书记,龙头乡副乡长,尖山子乡党委副书记,七星泡镇镇长、党委书记,龙头镇党委书记,县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县政协副主席兼农业园区管委会等职务;先后被评为双鸭山市劳动楷模、十佳公仆、农村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11月6日,于海河同志因坚持工作致阑尾炎病情恶化,引发败血症,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51岁。

于海河同志是用生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好干部,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楷模。他视党和人民的事业为生命,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从事农业农村工作23年,把全部身心都用在了为农民群众谋发展上。为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他起早贪黑领跑项目,领导群众建基地、办讲座、做示范、抓指导,力推良种科学种植,足迹遍及全县145个行政村,建起大豆、水稻、甜菜等产业基地、园区,引导农民走致富路。他实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宁让身体透支,不误农民利益,拖着患有严重关节炎的病腿,历时8个月、行程5000多公里,为42家农户挽回因种植假种子造成的损失120多万元。他爱岗敬业,视责任重如泰山,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逐村逐户了解农户诉求,多次及时帮助农民解决土地纠纷,每年帮农民群众解决各类难题近百个。他淡泊名利,严格自律,清正廉洁,勤俭朴素,家庭生活拮据却无私接济过多名贫困群众。于海河同志是全省党员队伍中涌现出的优秀代表,是全省党员干部学习的时代先锋。为弘扬于海河同志的先进事迹,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省委追授于海河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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