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中被评为4A级组织
2014年12月26日   校友工作办公室通讯员庞春妍

(庞春妍/文)黑龙江省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于2013年10月由省民政厅启动,省民政厅对2010年12月31日前在省民政厅登记成立的有关社会组织进行了评估。基金会评估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4个一级指标中细化出105项指标,分别进行评分。经过自我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委员会审查、复核委员会复检及公示、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估等程序,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基金会类别中被评为4A级,位列参评高校基金会的第二名。

评估结果由黑民管【2014】149号文件公布。该评估项目不定期进行,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为2013年12月——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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