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新疆教育厅《关于划拨2017-2018学年内地省属师范类院校招收内高班毕业生专项培养经费的函》的相关要求,学生工作部(处)资助中心按照新疆教育厅制定的资助标准为我校65名新疆内高班学生发放专项培养经费。经与学校财务处认真核查确认后,已于11月9日起将缴纳学费、住宿费后的余额部分(含每人教材资助款)存入学生关联的中国银行卡中。请各学院按照(附件)通知获助学生注意查收,如对发放金额有疑问请来电咨询:财务处88060720,资助中心88060547。
附件:哈师大2017-2018学年新疆籍内高班学生专项培养经费发放情况表
财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