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冰雪工作通知
2017年11月10日  

各学院、有关单位: 

近日,据省气象台预报,我市将出现小到中雪,雨雪天气给我校师生员工出行带来不便。为切实做好我校清冰雪工作,现根据哈师大发【2017】10号文件《关于印发哈尔滨师范大学校园清除冰雪规定的通知》,就校园清冰雪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有关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要按照清冰雪责任分担区,积极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投入到清冰雪工作中来,切实做到“以雪为令、雪停即扫”。属于小雪量级的,应当在雪停后12小时以内清运完毕;属于中雪量级的,应当在雪停后24小时内清运完毕;属于大雪量级的,应当在雪停后48小时内清运完毕。

二、各学院、有关单位要确定清冰雪工作责任人。清冰雪工作整体要求达到“四净五无”。即主干道净、人行道净、广场净、绿化带净,无积冰,无残雪、无散落、无遗漏、绿化带内无堆放。

三、根据清冰雪责任分担区划分,各学院要重点做好人行道路及校园内相关路段区域积雪清理工作,产业处要重点做好校园主干道路及家属区的清冰雪工作。

四、各责任区单位清理出的冰雪应及时清运,未经批准,不得堆放在校园绿化带内。

各楼宇清理后的冰雪要规范堆放在不影响人员出行的区域;

行车道清理出的冰雪由产业处指定堆放地点;

人行道清理出的冰雪要规范堆放在人行道树周围;

学生公寓区域清理出的冰雪由学生处指定堆放地点;

家属区清理出的冰雪由产业处指定堆放地点。

所有责任区清理出的冰雪禁止堆放在路灯杆周围,马路井盖及排水盖上。

五、校园内清冰雪工作禁止使用“非环保融雪剂”等有损道路路面和园林绿化植物的产品。

希望各学院、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校园清冰雪工作,校爱卫会随时对冰雪清理工作进行检查和通报。

校爱卫会联系人:苏继芳

联系电话:88060136

哈尔滨师范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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