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访学申请工作将于2017年4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申请人申请材料及说明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科研成果清单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自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完成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视实际情况及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将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向学校提交纸质材料前,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须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其中留学开始时间不早于2017年6月1日,且不晚于2017年12月31日;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有一种条件除外,即邀请信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另,赴新加坡留学的访问学者及博士后应提供接收单位签发的官方邀请信(如学校招生部门或院系签发的邀请信),导师邀请信不予接受。赴新加坡博士后邀请信中不得要求被邀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或要求办理EP签证(Employment Pass)。对邀请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6.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科研成果清单
申请人需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参加工作以来,重点考察近五年成果,须由所在院校相关部门统一认定并加盖公章。具体内容如下:
1)科研项目:申请人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清单,一般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来源、起止时间、经费额度、个人排名等;
2)学术论文及著作:为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学术著作,一般应注明论文/著作名称、刊物/出版社名称、作者排名/身份(自著、合著、编著等)、期号/年度、刊物类别(SCI、SSCI、CSSCI等);
3)获奖情况:主要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教学获奖。一般应注明获奖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奖励部门、等级、获奖年月、个人排名等。
7.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8.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如无,可不提交。
三、相关链接:
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http://wed.hrbnu.edu.cn/s.php?classid=11&id=131&t=1&pid=11
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754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