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3月17日   科研处通讯员许宏艳

各单位:

文化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科技函[2017]12号)(附件1),为推进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确保艺术科研项目评审和鉴定质量,文化科技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研究领域属于艺术基础理论研究,戏剧研究(含曲艺、木偶、皮影),电影、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艺术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美术研究,设计艺术研究,艺术文化综合研究8个学科范围;

3.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少数具有突出业绩的中青年专家也可以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政府部门人员行政职务为正处级及以上;

4.学术造诣深,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在相关艺术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5.学风优良、信誉好、作风正、责任感强,热心国家文化建设与艺术科研事业;

6.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中青年专家比例不少于30%。

二、报送材料

专家个人下载“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采集工具包”(附件2),内含说明文件和教程,请认真学习参考。

之前已经是国家专家库的专家,此次也需重新申报,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教师,务必于4月7日之前将导出的EXCEL电子文件(文件名为:专家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邮箱:shekechu@126.com

联系人:许宏艳

联系电话:88060541

附件:1. 《关于开展全国艺术科学专家库专家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科技函[2017]12号)

2. 全国艺术科学专家信息采集工具

科研处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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