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学院社团联合会(社团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各级学生社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校级、校院共建级社团公示(附件1);
2. 院级学生社团备案工作。
请各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社团部)组织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院级学生社团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和哈尔滨师范大学院级社团联合会信息登记表(附件3),于11月4日下班前将纸质版加盖本学院团委公章送至行知楼0315,将电子版压缩发送至hsdstlhhst@163.com;
注:
1. 校级社团在校社团联合会统一组织下开展活动,原则上不单独到各学院组织活动,院级社团只能在本学院进行纳新等活动,禁止到其他各学院组织活动;
2.学院团委要指定专人负责院级社团注册、管理等工作;
3.自本学期开始,学生申请社团原则上首先申请院级社团,每年校级社团评比后,将接受院级社团申请校级社团,经评审团评审后,方可注册成为校级社团。
具体咨询:团委办公室(行知楼0112)、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行知楼0315);
咨询电话:88060031 88060149
附件:相关附件
共青团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