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师范大学院级学生社团升级校级学生社团的申报通知
2016年11月01日   团委通讯员刘强

各学院团委、各院级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促进学生社团健康蓬勃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助推我校学生社团质量更上一个台阶,哈尔滨师范大学社团联合会将开展2016-2017学年度院级学生社团升级校级学生社团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该学生社团成为院级学生社团满一年;

2.学生社团名称宗旨、活动内容、活动范围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不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3.现任学生社团负责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在作为院级学生社团时活动情况良好,会员人数原则上至少达到30人;

5.该学生社团不属于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

6.申请筹备成立时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章程必须完善可靠。

二、申请及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上交申请材料至社团联合会江北校区办公室(行知楼0315室)。材料经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审查后,举行公开答辩;

2.通过答辩后,学生社团联合会将结果进行3天的公示;

3.公示后,社团须在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进行登记注册,办理相关手续。

三、相关要求

1.具体申请材料请详见《“院级社团升校级社团”申请材料明细》(附件1),请于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7日将材料交到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行知楼0315室);

2.提交的申请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若出现虚假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评定资格;

3.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申请材料,延误申请时间或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以评定;

4.各学院限报1-2个社团;

5.联系人:校团委 毕坤 88060031

社团联合会 莫静 18745114319

附件:1.“院级社团升校级社团”申请材料明细

2.哈尔滨师范大学院级学生社团升校级学生社团申请表

共青团哈尔滨师范大学委员会

哈尔滨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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