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哈尔滨师范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团队的通知
2012年04月20日   教务处通讯员马晓春

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及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启动实施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我校教学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同时为提高我校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激发学生参加实践和创新活动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我校学生在教师的正确指导下尽早的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以我校开展多年的大学生实践创新基金为基础,设立我校大学生实践创新团队立项项目。该团队项目申报周期为两年,研究周期内团队建设总资助金额为100万元,单项资助金额为3-8万元。凡获得立项创新团队,在申报省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时,予以优先立项和资助。希望各教学单位领导、老师高度重视、科学规划、保质保量、积极申报。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凡在我校专职在岗任教的教师均可申请建立实践创新团队,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均可参加该团队。

2、申请教师必须师德高尚,教学态度端正,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学生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对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较强的兴趣和实践能力。

3、实践创新团队的教师、核心成员各在10人左右,且必须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问题,团队必须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凝聚而成的研究群体。(其他相关规定及申请表详见附件)

二、团队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请者须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实践创新团队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所在学院(系)。

2.学院学术委员会对该实践创新团队按本办法要求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实践创新团队申请进行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批准,由学校公布实践创新团队评比结果,并下达团队研究通知。

三、申报时间:

各学院请于2012年5月3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张权,联系电话:88060134

附件:1.关于哈尔滨师范大学实践创新团队建设的相关规定

2.哈尔滨师范大学实践创新团队申请表

3.哈尔滨师范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团队研究活动记录表

教务处

201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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