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教学新秀奖及首届青年教学能手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届省级教学新秀奖及首届省级青年教学能手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且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31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可以参加教学新秀奖及青年教学能手奖评选,每位申报教师不可同时申报教学新秀奖和青年教学能手奖。已获得首届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新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教学新秀奖及青年教学能手奖的评选。
二、推荐名额
我校此次可推荐教学新秀奖候选教师4名,青年教学能手奖候选教师4名。
三、评选条件
1.教学新秀奖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2009—2011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240学时/年。
(2)其他条件参考《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1)。
(3)教学新秀重点考察申请人教学科研综合实力,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科研综合能力强、具有较强发展潜力且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2.青年教学能手奖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硕士学位、5年以上(含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2009—2011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240学时/年。
(2)其他条件参考《首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学能手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
(3)青年教学能手重点考察申请人教学工作情况,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的优秀教师。
四、评选程序
1.组织开展教学新秀奖及青年教学能手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是激发我校青年教师从事一线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求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成立“评审专家组”,严格按照《评选指标体系》文件要求评审,做到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
各单位对申报教师按照评审意见排序,将《第二届高校教学新秀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首届高校青年教学能手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汇总、盖章后,上报教务处。学院须一并提交候选人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将作为评审重要依据。同时,本届教学新秀及青年教学能手评选设置学生评价环节,各学院须组织至少50名学生(应有50%以上的外校学生)对推荐候选人现场教学录像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见附件5),并提交《学生评价汇总表》(见附件6)。
2.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对各单位上报的参评教师进行评选。对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公示,以提高评选推荐工作的原则性和透明度。
3.在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将相关材料上报教育厅。
五、申报材料要求
1. 《第二届高校教学新秀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首届高校青年教学能手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各1份;
2. 《学生评价汇总表》(附件6)1份;
3. 《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新秀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7)一式30份;《首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学能手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8)一式30份。
附件3、4、6、7、8电子稿发送至hsd8806@126.com。
4.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视频制作推荐使用标清制式,视频压缩推荐采用H.264编码方式,码流率不低于256Kbps,封装格式推荐使用MP4。教学录像片头不超过10秒,应包括:学校LOGO、课程名称、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单位等信息。片尾包括版权单位、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在光盘盘片上注明申报学院、教师姓名及申报奖项类别。
5.材料上报时间、地点
请各单位在5月14日将以上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知楼830室),联系人:马晓春、谭广慧,电话:88060147。
附件:
1.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
2.首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学能手奖评选指标体系
3.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新秀奖候选人汇总表
4.首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学能手奖候选人汇总表
5. 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
6.学生评价汇总表
7.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新秀奖候选人推荐表
8.首届高等学校青年教学能手奖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