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2012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的通知
2012年04月25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讯员吕友益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1/2012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的通知》要求,今年将继续开展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申报,现将2011/2012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海外华人学者类别

1.在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并具有2年以上大学教学经验;

2.有一定学术成就,掌握本专业前沿知识;

3.能用双语独立讲授一门课程,授课时间一学期内不少于32学时。

(二)省内高校双语教师类别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近八年,出国留学或工作时间连续在10个月(含)以上;

3.能用双语独立讲授一门课程,授课时间一学期内不少于32学时。

二、资助专业及范围

涵盖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专业,优先、重点支持高教强省规划子项目涉及的专业和方向。

资助学校范围为财政预(决)算在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的单位;部委、地市、民办等高校的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解决。

三、资助方向及金额

海外华人学者项目:2万元/项

高校双语教师项目:1万元/项

四、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按顺序装订)

1.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申请表

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复印件

4.境外留学或工作证明材料(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信或国外院校学习证明及国内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外文证明材料需附翻译件。

五、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请申报者务于2012年5月3日11:30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行知楼1135办公室。相关通知及表格可在http://www.hlje.net/政务公示栏下载。

曾经获批过此项目者,本次申报,请将原获批项目的申报书复印件及结项材料一同上报。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王辉

电话:0451-88060295、18945095229

附件:2011/2012年度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双语教学项目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2年4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家属区房屋租赁的安全提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一届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质量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