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
2011年12月16日   学生工作处通讯员姜思哲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上报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的通知》有关要求,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材料报送工作现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是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教育资助政策,可以使更多士兵在退出现役后能够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提高知识和技能水平,实现“二次专业化”,由军事专业人员转变为经济建设人员。

2.2011-2012学年度资助对象: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全日制在籍学生。

3.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方式,采取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按学年申请,审核批准后按学年资助。

二、报送材料

1.《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退伍证书》复印件一份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将相关材料于2012年1月6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江北校区综合楼306室),联系电话:0451-88060182。

附件:《2011-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201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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