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省级重点专业建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全面提升我校专业建设的总体水平,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二五”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十二五”省级本科重点专业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申报与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此次省级重点专业评选工作的指导思想“发挥办学优势,创立品牌专业,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服务能力。”
主要目的:
1.引导各专业主动适应国家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内涵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一批引领改革的示范性专业。促进我校及我省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一批在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品牌专业、特色专业,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黑龙江高教强省建设提供人才保证。
2.省级重点专业作为高等学校标志性的人才培养及科学研究基地,其总体水平应居于国内同专业前列,并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彰显我校办学水平与专业特色。通过开展重点专业评选工作,使各专业更加自觉、科学、规范地进行建设。
3.集中有限财力,通过重点专业建设支持专业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师队伍、课程教材、教学方式、教学管理等影响本科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进行综合改革,强化内涵建设,为其他专业建设提供改革示范。支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培养。支持我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经济建设所涉及的农林、地矿、石油、水利、医药、装备制造业、信息产业等行业相关专业建设,引导这些专业加强教学条件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支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国家级相关专业建设。
二、申报基本条件
1.凡申请参加省级重点专业评选的专业,必须是我校已有三届以上正式毕业生的专业;部分目录外的新设专业,若办学特色鲜明、具有明显的学科专业优势并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可适当放宽专业办学年限。
2.有符合国家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专业建设规划,建设目标明确,科学、合理、前瞻,分年度执行计划切实可行,能够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通过加强建设能成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在省内外同类专业中有较大影响。
3.有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教学管理,一流的教学方法、内容和手段,一流的教学条件,先进的人才培养方案,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丰厚的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有省级(含)以上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等。多媒体和双语教学情况达到国家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的A级标准(多媒体A级标准:必修课应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不低于15%,有一定数量自行研制开发的多媒体课件,教学效果好。多媒体授课是指“利用多媒体技术授课”。多媒体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技术”。双语教学A级标准:有实施双语教学的激励措施和政策;适宜的专业特别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金融、法律等双语授课课程比例≥10%,教学效果较好;其它专业能积极实施双语教学。用双语授课课程指“采用了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及以上的课程(外语课除外)”;双语授课比例是指“开设双语教学的课程数占相关专业开设课程总门数的比例”。)
4.教师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水平较高,45岁以下教师中具有本专业相关学科博士学位≥50%,35岁(含)以下青年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90%,具有省级(含)以上教学团队。专业带头人应是省级(含)以上教学名师、省级(含)学科带头人、国家教学(课程)指导委员会委员或在国内外同类专业中有影响的知名教授。本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每学年至少为本专业本科生讲授1门课程。
5.建设经费来源稳定,近三年年生均主要教学经费:理工医农类专业不低于1500元;经管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低于1000元。
6.有稳定的校内外实验、实习基地,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能为高水平人才培养提供保证。教学仪器设备生均值:理工医农类专业不低于6000元;经管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低于3000元。应有省级(含)以上实验示范中心,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或实习、实训、实践基地。
7.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诚实守信,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20%以上的学生参加过校、省级以上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并具有省(含)级以上大学生科技竞赛奖项。毕业生就业质量好、发展空间大,一次就业率不低于85%,毕业生专业能力强、适应能力强且成功率高。
8.有明显的专业特色,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和良好声誉。
9.有专门的固定网址并不断更新内容的专业建设网站,具有优质的教学条件、生源充足、报到率高,专业建设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就已在网站上充分展示。(此条件为必须具备条件,评审时未开通此网站的按放弃评选省级重点专业处理。)
三、评选程序
1.申报专业按照此文件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准备佐证材料后,向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各学院要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专业提交的材料,依据《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评选指标》(见附件1第七部分)认真审查申报专业是否符合评选标准和条件。评审通过后将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3.学校成立重点专业评委会,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及推荐意见,依据评选指标严格评审。我校将向省教育厅推荐19个候选省级重点专业。
四、其他评审要求
1. 全省同一名称的省级重点专业原则上不超过3个专业点。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省级重点专业层级,用★级表示。重点专业评选本着分层次建设、分类指导的原则,评选出三个层次的省级重点专业,一是在国内外高校中具有较高影响,居于国内同类专业领先水平,彰显学校办学实力的专业。二是在国内高校中具有较高影响,居于国内、省内同类专业一流水平,彰显学校办学优势的专业。三是在国内同类或同层次高校中具有较高影响,居于省内同层次高校同类专业一流水平,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彰显学校办学特色的专业。分别用★★★★★、★★★★、★★★表示。并根据重点专业★ 级层级不同,教育厅给予相应的重点专业建设经费。经费主要用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和实施、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训实习条件改善、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与数字校园专业建设、师资队伍与服务能力建设。
2.已列入省重点学科建设范围的专业如评上省级重点专业,专业建设经费原则上不再重复投入。
3.被评上的省级重点专业,教育厅将授予省级重点专业奖牌并给予经费支持,其建设情况及专业基础状态数据从2011年起必须以文字、数据、图表、图片、多媒体课件、精品课程等诸多专业建设真实内容在网上展示并每年予以更新,否则将取消其省级重点专业称号并停止经费支持。
4.凡在本次评选工作中被发现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专业的申报资格。
(1)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严重失实。
(2)进行有碍专家评审公正的活动。
(3)没有专门的固定网址和不断更新的专业建设内容的网站。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时间
1.《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6份。各申报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含2011-2015年分年度实施计划)一式6份。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式6份。以上材料用长尾夹装订。
2.《省级重点专业评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附件1、2 电子版发送到hsd8806@126.com。
3.《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申报表》1-21页(即表中一至七部分,不含附表)一式25份。
4.各学院于11月4日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知楼830室),联系人:马晓春、谭广慧,电话:88060147。
附件:1.《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重点专业评选申报表》
2.《省级重点专业评选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