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才工程团队的通知
2011年09月14日   人事处通讯员刘威

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提高我校学科建设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具有学科优势的创新型人才队伍,根据《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才工程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开展人才工程团队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工程团队设置

人才工程团队设为人才工程创新团队和人才工程培育团队,团队建设期为5年。每个建设周期内学校资助建设创新团队和培育团队各不多于5个,建设周期从批准日期起计算。

二、相关要求

1.人才工程团队的组成必须由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的人员自然形成或组合而成,团队带头人和成员有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团队的研究工作。

2.鼓励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和目标的人员进行跨学院、跨学科的联合申报。

3.团队组成以我校在编专任教师为主。

4.团队学术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和成员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团队的申报。

5.艺术、体育参照人文社科类标准执行。

6.申报条件及考核办法等具体情况按照《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才工程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规定执行。

三、评审程序

人才工程团队实行公开选拔、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

1.人才工程团队以学术带头人所在学院为依托单位组建,由团队学术带头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初审通过后,提交学校。

2.学校成立人才工程团队专家评议组,对申报材料、团队带头人答辩情况进行评审并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3.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按程序进行公示后报学校批准。

4.获得批准并资助的人才工程团队在接到资助批准后,需与学校签订《人才工程团队建设任务书》。

四、时间安排

1.9月9日学校召开评审工作动员大会,布置评审工作任务;

2.9月10日——9月19日团队申报及各学院学术委员会初审;

3.9月20日——9月21日上报材料;

4.9月22日——9月23日团队带头人答辩,校人才工程团队专家评议组评审,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5.9月末 公示,学校审批,签订《人才工程团队建设责任书》。

五、上报材料要求

1.《人才工程团队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2.《人才工程团队建设任务书》(附件3)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均需上报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d88060661@163.com

3.材料报送地点:江北行知楼1125室

联系人:杨守斌、李 丽

联系电话:88060160,88060661。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人才工程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哈师大党发[2011]64号)

附件2: 人才工程团队申请书

附件3:人才工程团队建设任务书

人事处

201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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