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示
2011年08月28日   保卫处通讯员赵永强

新学期开学伊始,同学们刚刚返校,刚从呼兰校区搬入江北校区的大二同学对江北校区的环境还不很熟悉,这一时期是盗、抢、诈骗等侵财案件及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保卫处特此提示如下:

一、要谢绝以各种事由进入宿舍、办公室进行推销、兜售物品的外来人员。不要将大宗现金存放在寝室内,妥善保管好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室内无人时务必要将门锁好;

二、不外露或向人炫耀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单独外出不宜带过多的现金。乘坐公交汽车出行时要将现金、表、手机等贵重物品贴身带好,尽可能不佩戴耳环、项链、手链等贵重物品;

三、学生下课、晚自习后应结伴而行。不到行人稀少,环境阴暗、偏僻的地方,避开无人之地;

四、学生就餐、自习时不要用装有现金、贵重物品及身份证件的背包等物品占座,防止丢失;

五、各寝室、办公室、实验室内严禁使用违规电器及违规用火用电;

六、机动车辆在校园内严禁超速行驶,严禁乱停乱放;

七、严禁在人工湖周边嬉戏打闹,或在湖内游泳,以防溺水事件的发生;

八、为了保障个人饮食安全,请到食堂或正规餐饮店就餐,不要订购没有卫生保障的外卖食品,保卫部门将对外来送餐行为进行不间断治理;

九、学校教学和生活区域内禁止饲养和溜放家犬等宠物;

十、如发现可疑情况请拨打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江北校区:88060110;江南校区:88069110

基础教育学院:57366110;文理学院:53773180

保卫处

2011年8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新学期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第四届哈尔滨师范大学教学名师奖评选奖励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