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强校建设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2011年我校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学校简介
哈尔滨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学校现有教职工3500人,教授、副教授97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463人。学校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享受者共66人,有“龙江学者”、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级名师、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共58人。现有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在校生4.2万人。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了文、史、哲、经、法、教、理、工、管等学科门类。现有4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建设学科(群),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2个省级重点专业,3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10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4个国家级基地,6个省级和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国际合作重点实验室;51个各类研究所和研发中心。现有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校大力推进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科研成果的层次和数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近年来,我校各类国家级和省级的科研立项、科研获奖的数量位于省属重点高校的前列。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强校为目标,认真落实学校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以“26111”人才工程和四个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为平台,力争吸引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教学科研人才到我校工作。
三、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优化结构的原则。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的实际,科学制定招聘计划,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优中选优。
4.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把对个人业务能力的考核与政治素质、思想道德修养的考核结合起来。
四、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要求应聘者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3.要求教师岗位应聘者的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
4.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需45周岁以下;急需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
(二)享受待遇
被聘用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岗位
《哈尔滨师范大学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见附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1日至2011年8月15日。
2.报名方式:①应聘人员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的电子版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rscrsk1133@126.com;②应聘人员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的复印件通过邮寄的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哈尔滨市呼兰区师大南路1号,邮编:150025)
3.注意事项:①应聘者需认真制作个人简历,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要明确所要应聘的具体岗位。②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③每名应聘者只允许应聘一个教师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1年9月1日至10月1日;
2.几点说明:①资格审查通过的,学校将电话通知,并告知具体面试事宜;②在2011年10月15日前尚未得到电话通知的,即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学校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1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3.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其中仪态仪表、试讲、答辩或实践操作分别占10%、60%、3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学校不予聘用。
(六)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
2.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试讲、答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
七、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录取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十一、几点说明
1.应聘人员需在2011年12月31日前能够获得博士学历和博士学位,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用。
2.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3.本方案由哈师大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二、组织领导和监督
1.学校成立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451)88060380
联系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rscrsk1133@126.com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
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邮编:150025
2.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451)88060680
附件:哈尔滨师范大学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计划.xls